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北京“卓青项目”吸纳青年
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 吴佳怡)为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科学、规范管理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卓青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介绍,“卓青项目”实施周期为五年,按照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进行分类管理、滚动支持。市教委面向北京地区本科层次以上高校,遴选青年科研领军人才实施“卓青项目”。依托高校和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吸纳优秀科研院所、行业头部企业、国际创新力量共同开展研究,提升项目创新水平以及与所在产业需求契合度。
“卓青项目”负责人为北京高校教师或与北京高校具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国际创新人才,有能力组织并领导高水平科研团队,在科研创新上具有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潜力,有能力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卓青项目”采用专家推荐制。推荐专家应是在其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院士、学部委员和长江学者(社科类)等。每位专家至多推荐3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由3名(含)以上相同领域专家推荐。由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卓青项目”在实施周期内,按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中,基础研究项目每年150万元、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每年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中,基础研究项目每年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每年100万元。
通知要求,“卓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活动。经费支出范围具体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预算。间接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绩效支出及管理费用。
据悉,“卓青项目”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在北京地区高校中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项目,通过“卓青项目”实施,不断深化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搭建有利于青年科研领军人才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平台,重点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学家。